各位同事:
近日,认可委发出通知[认可委(2010)143号],要求已获认可的认证机构对照“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(工信部工产业[2010]第111号公告),开展对淘汰落后产能认证情况的自查工作。同时,为避免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通过认证的情况,大家要熟悉国发(2010)7号、 国发〔2010〕12号、国认可2010 42号文件的要求。在今后的认证工作中,在受理认证项目的时,要核查申请企业是否有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中企业的生产线(设备)。附件中是相关文件,供大家参考。
技术支持:北京网站建设 原创先锋